由于上级机关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应当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2008-06-22 12:08:05 页面文字【大】 【中】 【小】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不论其所有制是全民的,还是集体的,都是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有自身的经济利益和一定的法律地位。因此,由于上级领导机关的过错造成下属单位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由上级领导机关承担违约责任。在处理这种情况时,首先应当由违约的单位行政赔偿劳动者一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再由有过错的上级领导机关承担责任。因为赔偿损失是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劳动者与单位的上级领导机关不直接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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