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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人事政策

    江西乡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50万元近7年

    2007-04-18 20:39:50 页面文字【】 【】 【

      本报赣州讯 记者谢鹏鹭报道:信丰县崇仙乡政府拖欠68名修路农民工的工资50余万元近7年,给农民工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昨日,信丰县县长廖云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支付15万元,其余农民工工资和修路工程款争取4年内全部付清。

      工程款拖欠近7年

      据了解,赣州通达路桥有限公司曾亮生施工队于1999年10月在信丰县崇仙乡垫资修了一条3公里长的公路,工程于2000年6月完工,核定造价为159万余元。按合同约定,所有工程款在2001年底全部付清。

      但六七年过去了,崇仙乡政府至今还拖欠着工程款70余万元,其中50余万元是68名农民工的工资。

      农民工等钱忙春种

      因为无法结清工程款,包工头曾亮生只好变卖房屋和砖厂,但仍无法还清外债,也无法支付这68名农民工的50余万元工资。曾亮生说,目前,一些农民工家中急等钱买种子、化肥和农具,要不然,今年的地又无法种了。

      县长答应先付15万元

      昨日上午,记者就崇仙乡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采访了信丰县县长廖云东。他解释,这是历史欠账。

      廖云东说,崇仙乡修的这3公里路,投资主体为乡政府,但乡财政又拿不出这么多钱,现在每年是县政府在帮崇仙乡政府还债。

      廖县长表示,曾亮生的工程款原计划8年全部付清,考虑到他比较困难,计划今年先付15万元,剩余的在4年内付清,或者更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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